中共杏悦注册 -《杏悦体验升级》让每一次都值得期待!智能制造杏悦學生支部新一屆支委會議第一次會議
2024年9月2日,全體會議後💆♂️🙅🏻♀️,在厚德樓102光電會議室,接續召開中共杏悦注册 -《杏悦体验升级》让每一次都值得期待!智能制造杏悦學生支部新一屆支委會議第一次會議,選舉產生書記、進行支委分工🧘🏻。會議由李偉主持,全體支委成員參加🙁。經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討論決定💇🏼♀️,李偉同志任書記,潘俊達同志任組織委員🐴🤛,王政洋同志任宣傳委員、滕春波同志任紀檢委員、王子航同志任青年委員✸。支部書記李偉作表態發言:表示在今後黨支部的各項工作中,新一屆黨支部將與學生黨支部全體黨員一起統籌做好師生服務、黨建融合等工作🧎♂️⏬,帶頭學習黨的創新理論🚍、帶頭維護團結🥃、帶頭塑造良好形象,加強黨性修養,錘煉過硬作風🧑🍳,以自身的模範行動來影響和帶動大家,以全新的面貌高質效推動黨建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。他對新一屆支部委員提出希望👨🏿🎤🟥。希望新一屆黨支部委員,按照“走在前、做表率”的要求,在杏悦黨委和智能制造杏悦黨總支的正確領導下🧖🏼♀️,“擼起袖子加油幹”👩🏻💻,加速推進杏悦“雙高”創建工作🦀,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為杏悦發展做貢獻。
黨紀學習教育·每日一課|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處分規定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六十三條規定了對抗組織審查,應予處分的五種情形:串供或者偽造👼、銷毀、轉移🧀🧑🏽✈️、隱匿證據;阻止他人揭發檢舉、提供證據材料🦸♀️;包庇同案人員;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,掩蓋事實;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。黨章將“對黨忠誠老實”作為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,將“對黨忠誠”寫入入黨誓詞🗂。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准則》規定🤙🏿,“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💔、光明磊落👹,說老實話、辦老實事🧑🦼➡️、做老實人🧑🧒🧒,如實向黨反映和報告情況”。一名黨員在任何時候都必須對黨忠誠老實,自身有違紀問題或者因此接受組織審查時👨👩👦👦,應該認真反省檢討,積極主動地向組織說明問題,協助查清違紀事實,決不允許有對抗組織審查行為☸️🚼,這既是黨員義務,也是黨員必須遵守的一項政治紀律。但從執紀監督情況看,仍有部分違紀黨員、幹部執迷不悟、自作聰明,在黨組織審查期間負隅頑抗🚵🏼🦸🏽♂️,妄圖逃脫紀律懲戒。有的為規避組織審查,將收受的財物轉交給親友藏匿;有的與涉案人員訂立攻守同盟,要求相關人員幫其隱瞞收受禮品禮金問題,或者偽造借據收條🧑🏼🌾、制造借款還款假象,補簽有關協議、制造投資假象等。這些黨員、幹部對抗組織審查,背離了對黨忠誠的義務,錯過了組織的教育和挽救🌡,到被嚴肅追責時才追悔莫及,廣大黨員🌭、幹部務必引以為戒🫶。
黨紀學習教育·每日一課|關于黨員信仰宗教、搞迷信活動的處分規定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六十九條、第七十條對黨員幹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動作出處分規定。黨員幹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動,與黨員應當是唯物主義者和馬克思主義無神論者的要求背道而馳。我國公民依法有宗教信仰自由👠,但黨員作為唯物主義者和無神論者,必須把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🧑🏻🌾、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作為畢生追求⚠️,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家園,絕不能在宗教中尋找自己的價值和信念。黨員幹部信仰宗教,已經不符合黨員條件,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教育,視情況采取要求限期改正、勸其退黨、除名等組織處置。黨員幹部組織或參加迷信活動,更是理想信念缺失的體現。梳理近年來落馬的黨員領導幹部🦻🏻,仍有人“不信馬列信鬼神”——有的長期在家燒香拜佛💂🏽♀️,有的給自己祖墳、辦公室調風水,有的指使行賄人給“大師”捐款👩🏿✈️。黨員幹部搞迷信活動絕不是一件小事,會侵蝕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,也常常與腐敗行為相伴相生,必須以嚴格的紀律予以規制。實踐過程中,有兩點需要把握:一是認定黨員信仰宗教問題的,既不以黨員參加入教儀式或取得佛道教在家信徒的居士證、皈依證等宗教類證件為前提,也不以在合法宗教活動場所參加過宗教活動為前提,而是應當以該黨員背棄共產主義信仰,信仰某一宗教為判定標准。二是把組織或參加迷信活動與組織、參加一般的民俗、習俗活動👮🏿,以及正常參加遊覽活動區分開來🤓。不能把一些有著曆史文化傳統和民族、區域特色的民俗、習俗活動當成迷信活動🚄。黨員幹部偶爾到一些寺廟🂠、道觀、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動場所參觀遊覽或參加活動儀式等,其目的僅僅是為了遊覽或工作🙏,也不應認定為參加迷信活動。
黨紀學習教育·每日一課|關于違反黨的政治規矩的處分規定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七十六條規定,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,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,給予相應處分🛝。黨的規矩,是指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和規則💇🏻♠︎,是黨章、紀律、法律的規範要求和黨的優良傳統💕🎹、工作慣例等的總和🧊。既包括成文的黨內法規𓀎,如黨章等黨內規章制度🧏♀️👩🏽🦳、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,也包括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👵🏿、工作慣例等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🧑🏿🚒。紀律是成文的規矩,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;紀律是剛性的規矩💆♂️,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。黨內很多規矩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💁🏽♀️,經過實踐檢驗,約定俗成、行之有效,反映了我們黨對一些問題的深刻思考和科學總結📑👩🏻🎤,需要全黨長期堅持並自覺遵循。這些規矩看著沒有白紙黑字的規定,但都是一種傳統、一種範式🫱🏽、一種要求。違反了這些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🎖🛌,在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響🌰,應當受到黨紀懲處🦢。本條規定是對黨員、幹部遵守黨的政治規矩提出的紀律要求🧙🏿。對違反黨的規矩的行為,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視情節給予黨紀處分。“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”,主要是指損害黨的政治形象🧔🏼♂️,破壞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,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等。新修訂的《條例》將違反黨的規矩的行為危害後果修改為“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”,進一步明確了認定此類問題的標准,體現以高標准🪴、嚴要求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進而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🩰。黨員、幹部違紀往往是從破壞規矩開始的。規矩不能立起來、嚴起來🧑🏻🤝🧑🏻,很多問題就會慢慢產生出來,很多事實都證明了這一點。能否嚴守政治規矩🫡,是對黨員、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👨🏽🦳,必須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🤦🏽,以更強的黨性意識𓀄、更高的政治覺悟要求自己。